近日,南丹成功處置一起
農藥藥害事件,該縣農業農村局工作人員組織當事人與受損失群眾面對面定損,對造成的經濟損失當面進行賠償,圓滿解決了該事件。
今年春耕時節,南丹縣八圩鄉關西村幾位農戶到縣農業農村局反映,他們剛移栽的水稻秧苗嚴重返黃枯萎,懷疑是經銷商銷售不合格的除草劑使其受到危害,請求農業農村局派人調查處理。了解群眾來訪具體情況和緣由后,該縣農業農村局立即派出相關工作人員組織
農藥銷、購雙方到現場調查處理。
通過調查,事件的起因是一農戶為圖方便,用非耕地使用的滅生性除草劑滅殺田埂雜草,然后耙田插秧,幾天后一場大雨將田埂殘留的除草劑沖入田中,導致秧苗發生藥害,該戶又將水排出,殃及周邊十余畝稻田。這是一起明顯的不按照國家有關
農藥安全使用的規定使用
農藥,將非耕地使用除草劑在耕地上使用造成的藥害事件。
據了解,該縣農業農村局工作人員對當事人雙方進行了宣傳教育,根據《
農藥管理條例》明確了當事人雙方所應盡的義務責任和承擔的法律后果。肇事當事人當場表示,今后要嚴格按照國家有關
農藥安全使用的規定使用
農藥,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。鑒于肇事當事人在此事件中也受了不小的損失,免予行政處罰。